|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9日 |
| 标 题:东方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选房顺序抽号结果公示 | |
| 发文字号:无文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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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东方家园剩余房源选房顺序抽号活动已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举行,符合参加选房顺序抽号的家庭(个人)共有39户,抽号活动全程由县公证处公证员和群众现场监督、见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政发〔2011〕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选房顺序抽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南县住房保障中心书面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775-7823306。
公示期满,我局将发布有关选房公告,请有关申请人(家庭)关注我局公告,按公告要求参加选房。
附件:东方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选房顺序抽号结果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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