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黄华同志为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渡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何梓杰同志为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李敏灵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奕军同志的平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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