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平南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黄华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平政干〔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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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华海同志任平南县上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庞永亨同志任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至杰同志任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凌寿培同志任平南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易千茗同志任平南县司法局思旺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平南县司法局六陈司法所所长职务;
曾重歌同志任平南县司法局六陈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平南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所长职务;
韦舒严同志任平南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平南县
司法局国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远科同志任平南县司法局国安司法所所长;
周庆芝同志任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易云鹏同志任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俊达同志任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平南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梁敏欢同志任平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丹同志任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平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戴队同志任平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同志任平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麦官智同志任平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杰同志的寺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余雅谷同志的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甘康宇同志的平南县司法局思旺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国朝同志的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中华同志的平南县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吴国飞同志的平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赵燕媚同志(女)的平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杰科同志的平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