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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江月霞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6-03-12 11:28     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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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2025年上半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规定程序进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审核,同意聘用江月霞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时明确岗位等级的,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附件:2025年上半年平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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