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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5 号)文件精神,对户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纳入低保和分散特困供养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经审核,马德华等8198人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条件,我局拟作出予以补贴的决定。现对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6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平南县民政局反映。
电子邮箱:ylfw7831071@163.com
电话:0775-7831071
附件:2026年2月平南县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人员名单
平南县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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