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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村级组织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了推进村民民主理财,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参考其他县、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平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透明的财务支出制度,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
二、《平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政策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22〕11号)以及区党委组织部、区财政厅、区农业农村厅、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桂组通字〔2024〕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制定。
三、《平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村级组织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支出范围。
(二)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
(三)同时加强工程类项目支出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支出。村(居)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性支出,要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在自有财力范围内并保障运转前提下依法合规统筹安排开支。
(五)制定了补贴村组干部报酬待遇及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及组干部报酬待遇的规定。
(六)明确支出凭证管理及报账管理工作。
解读单位:平南县财政局
解读人:廖文杰
联系电话:0775-7827068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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