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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请、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现认定平南县人民医院为平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2027年9月8日。请平南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好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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