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20号
2026-01-27 15:3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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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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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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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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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权证统字第1001754号 |
覃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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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镇瑞雁大道(汇金小区E幢商住楼1单元6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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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