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18号
2026-01-16 15:0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
1
|
桂(2021)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5130号 |
苏永健 |
|
|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80号锦安豪庭01幢13层2单元021306号 |
|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